是「弗吉尼亞」還是「維珍尼亞」?

四月 23rd, 2007 由 思考/HK-X-Force Leave a reply »
  • Facebook
  • Slashdot
  • Yahoo Mail
  • Twitter
  • MySpace
  • Google Bookmarks
  • Delicious
  • Hotmail
  • Technorati Favorites
  • Share/Bookmark

今早,在小巴上聽到陶傑的早晨聲音專欄,談到「弗吉尼亞」這個譯名的問題。

近日常聽見的「弗吉尼亞」,英文原名為 Virginia。大家不禁會問:「Virginia 不是該稱作 維珍尼亞 嗎?」香港的譯名,用廣東話發音的譯名,就該用廣東話翻譯的名稱。「弗吉尼亞」是用普通語翻譯而成的,用廣東話讀出就顯得格格不入;「維珍尼亞」是用廣東話翻譯的,用廣東話讀出自然易聽易明。

香港的傳媒為何要放棄本地適通的廣東話譯名,改用不適合廣東話的國內譯名呢?當中隱含著的文化認同與意識的改變,值得深思。

延伸閱讀:槍戰中另一名「死者」

  • Facebook
  • Slashdot
  • Yahoo Mail
  • Twitter
  • MySpace
  • Google Bookmarks
  • Delicious
  • Hotmail
  • Technorati Favorites
  • Share/Bookmark
Advertisement

4 comments

  1. 翻譯是應該令另一個語言的人容易明白另一個語言的字吧?

    我覺得問題不在是北方南方,而在於使用的語言。廣東話的新聞報導,以及以廣東話讀者為對像的文字媒體,就該使用廣東話的翻譯。普通話的新聞報導,以及以普通話讀者為對像的文字媒體,就該使用普通話的翻譯。這才達到翻譯的意義。

    譯了,看不明白,那有甚麼意思呢?

  2. x2 說道:

    有這個問題,全是因為香港還使用廣東話!只要政府將普通話列為官方語言,不準講廣東話,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