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Hunger Crisis

[轉載] 立即釋放維權人士胡佳簽名運動

Source: Release Hu Jia Online Petition Campaign - 立即釋放維權人士胡佳簽名運動

背景

一直關注愛滋病、環保及弱勢社群權利的維權人士胡佳,多年來為社會弱勢社群或不公義的事情發聲。二00七年十二月底被拘捕前,他已被長期軟禁在家,失去真正自由,期間更不時遭遇綁架、短期拘留及被公安施虐等。然而,胡佳未為所懼,仍克服困難將民間違反人權的事情向外披露。

二00八年四月三日,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胡佳在二00一年至0七年在美國註冊的一個中文網站《博訊》上撰寫五篇文章及接受海外媒體两次訪問,裁定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這無疑是一宗以言入罪的典例,立即引起世界關注和不滿。而在上訴期完結時,北京看守所人員更支開胡佳,令律師無法與他接觸而失去上訴權。

香港記者協會和國際記者聯會對判決感到憤慨,特發起簽名運動,期望在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佛誕日交予中國當局,要求中國法院立即釋放胡佳。

現年34歲胡佳,患有肝硬化逾年,在失去上訴權後,改為尋求保外就醫。與丈夫一起抗爭而同樣面對軟禁的妻子曾金燕,月前為他誕下女兒。

二00七年,胡佳及妻子曾金燕同時獲得「無國界記者」頒發「新聞自由特別獎」,而胡佳更被評委稱為「為了中國大陸的表達自由,進行和平對抗的最傑出代表之一。」

聯署聲明

我們是一群支持和熱愛言論自由的人士和團體,對維權人士胡佳因發表五篇文章及自願接受媒體两次採訪而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處入獄三年半及褫奪政治權利一年,深感憤慨。

我們認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二00八年四月三日對胡佳的裁決是以言入罪的典型惡例,既違反中國憲法保障公民享有的言論自由,更逾越國際標準訂明任何人均享有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及標準。

我們強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胡佳。

發起組織 : 香港記者協會,國際記者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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