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天星運動 – 拆卸工程24小時無間斷非法進行?

十二月 16th, 2006 by 思考/HK-X-Force Leave a rep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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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五日 (星期五) 晚上,原先是有市民發起小型集會,打算讓關心此事的市民知道前一晚的事情,及分享自己的心聲。但晚上,我們發現到了十時、十一時清拆工程仍然繼續進行,正常工程不如會此趕急。多番追查下,越來越發現工程很有可能是非法進行。

非法疑點一:沒有在工地場外展示許可證

得到在場一名聲稱當年曾參與起草環保法案的人士指出,夜間工程需要得到批準,並在工地場外向公眾展示嘈音管制許可。當時工地並沒有展示許可證,應為非法進行夜間拆卸,我們多番要求警方調查、不停追問較高級的警員,才有人肯跟進。及後,工地負責人表示需要時間尋找,過了約半小時至一小時後才能提供許可證副本,但警方的鐵馬令市民無法前往閱讀。此時,拆卸已經在沒有展示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進行四至五小時,工地負責人承認錯立,並說願意接受控告。

非法疑點二:沒有安全監督及環境保護監督

雖然展示了許可證副本,但是根據市民資料,工地內必需要有安全監督及環境保護監督才能進行工程。我們曾得到兩位並非負責此地點的警員協助,穿梭於工地之間,查問之下得知此工地的安全監督及環境保護監督只是「朝九晚午」在工地,其餘時間沒有兩項監督。夜間工程沒有兩項監督,對拆卸工人及四周環境都有危險。

以上理據顯示工地涉嫌非法進行工程,我們多番要求警方調查及停止工程,但警方都裝作聽不見、聽不懂,拒絕調查。昨晚和平示威的市民就被警方包圍及拘捕,但今晚警方就容許涉嫌非法的拆卸工程!除了非法外,此夜間許可是特快批核,政府當中的理據完全不充份。

批核問題一:不符合夜間工程要求

晚上,曾有兩名註冊建築師到場視察,了解示威及工地情況。他們表示,考慮批準夜間工程需符合以下條件之其中之一:
1. 建築物有即時危險
2. 建築物對公眾構成威脅

很明顯,天星碼頭並不符合以上條件。

批核問題二:特快批核需行政會議通過

據上文提及了解環保法例的市民表示,正常批核夜間工程需要三星期,特快批核需要行政會議通過。但後來有市民以交出身份證來換取許可證副本,發現許可證是今天申請、今天批核的。換句話說,這 24 小時無間斷拆卸是行政會議直接允許,政府無視一般批核的考慮因素,以快刀斬亂麻方式拆卸鐘樓!

小結 – 請繼續支持!

最後,有九名市民及學生進行絕食,要求停止清拆天星碼頭。這項工程存在太多太多問題,而政府突然申請24小時無間斷拆卸更是令人極為憤怒!關於進一步的行動,我將另文介紹,大家請於今明兩日盡量抽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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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1. rita 說道:

    有沒有人可以高調向新聞界朋友解釋這些超級疑點. 行政會fast track/by-pass噪音法例要求或者咬佢唔入, 但是沒有safety officer要人在夜間開工, 就是漠視工人的性命安全, 為加快清拆妄顧人命不顧一切. 政府好彩, 冇人傷亡, 如果有人傷亡, 誰負責, 政府, 做"刀手"的承辦商(變成代罪羔羊??)?? 如果有人傷亡, 誰是兇手??????

    高調, 我再說, 是高調向傳媒發報這些疑點. may be pitch it from the safety angle will draw more attention.

  2. rita 說道:

    補充, 我問過一些建築界的朋友, 安全主任, 安任督導員等是否須要在夜間駐場要視乎合約要求, 法例上似乎除了上百人的工地之外沒有十分嚴格的規定. 要再check.

  3. rita 說道:

    安全/環保主任, 安全/環保督導員是未必一定要夜間在場, 也許真的要咬佢fast track/by-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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