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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香港文化保育

(註:此文原為 inmedia - 別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當成資產 之前言,現略作改篇如下。)

250px-fruitmarket1.jpg近來香港多了關於保育的討論,越來越多聲音提出不要「東一件、西一件」地保育,而是要看整體。這個觀點很重要,令我想起早前在一個三聯講座上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共有五個類別,其中一個就是「社會風俗」,例如有一些國家的市集、廣場等市民的生活模式及文化被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個觀念,可以套用於香港的一些地方。縱使歷史比不上那些世界級遺產,但是我們可以參考別人的保育理念及模式。

例如深水埗鴨寮街、旺角波鞋街及女人街、油麻地玉器市場及果欄、以致已被政府趕盡殺絕的小販,都是香港的社會文化,是代表香港的生活模式。這些不是物質的遺產,而是非物質性的,是由環境及參與的香港人共同構成的生活文化。政府現時的保育有些就保留建築然後作商業用途,別的就通通改為博物館。這樣能夠保育生活文化嗎?當果欄變成了商店街,當鴨寮街變成一座座豪宅,當玉器市場搬到商場,當波鞋街的鋪頭搬遷四散,這些原有的生活文化及與環境的互動還能夠保留下來嗎?

那天的講座上,鄭培凱教授提到了很重要的一點:文化遺產不是資產。他提出,其實「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中文翻釋並不好,英文 (與法文原文意思相同) 是「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即是著重「傳承」及「血脈」(Heritage),而不是資產 (property)。如果釋為「非物質文化承繼」,會更準確,有助糾正無知官員那只懂得將文化當成資產,不賺錢的就沒有價值的錯誤觀念。

我早前為那個三聯書店的講座寫過感想,當中包括鄭教授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看法及一些經驗,相信對香港保育本土文化有一定幫助:
鄭培凱教授:別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當成資產

(圖片來源:wikipedia, 版權授權: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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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sponse to “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香港文化保育”


  1. 1 龍~HSBCHK

    …哇
    圖片是YMT果欄
    當時而言舊式的市場文化就只剩下那裡了
    可是因為位處地王的關係而被X掉…
    (以建築歷史來算粉嶺聯和墟應該比油麻地果欄更久遠?)
    (↑以前到北區遠足後回家時坐車有經過聯和墟遺址,不知現在拆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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