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文章:請鄧竟成拘捕香港警察
在淫相一案,香港警方再展現近年選擇性執法及偏重富豪名人之現像,令很多網民深感不滿。這次事件可謂將之前的積寃一次過爆發,令原本四分五裂的香港各大網上論壇聯合反擊,一方面網民辦登報表達不滿,同時又有另一些網民組織遊行,希望盡量表達網民反對警方執法不當,反對警方選擇性執法。這兩項行動的資訊轉載如下:
(如要最新資訊請參考行動網頁)
1. 登報反對警方偏重富豪名人

詳細資料及捐款網頁:http://www.article23.net/
(有多餘捐款將再作第二次登報或捐予合法慈善機構救濟國內雪災災民)
2. 遊行反對警方選擇性執法
主題:
近日警方就著藝人咸相事件,接二連三投入大量警力,作出高姿態行動,連日已拘捕多名市民,甚至向國際刑警求助;而對一直在網上出現的大量類似行為視若無睹。另一方面,近日警方的數番言論,如鄧署長「持有或會違法」、黃助理署長「朋友可以,網友不可以」等,均為法律條文之上沒有之額外解釋,亦令網民質疑警方究竟是否欲以執法代替司法,將警權無限擴大。
就此重申,我們堅決反對:
1. 警方選擇性執法
2. 警權過大
集合時間:二月十日(星期日、初四) 下午一時 (請各位準時出席!)
集合地點:維園南亭(近皇室堡)
出發時間:下午一時半
遊行路線:沿怡和街及軒尼詩道 [地圖]
遊行終點:軍器廠街警察總部門外
完結時間:下午三時至三時半
衣著:不限
詳細資料:http://hk20080210.googlepages.com/
以上兩項活動我都會參加,亦誠邀各位讀者細想近日警方執法的種種問題,考慮是否需要為自己發聲。在此,大家可看看以下名言:
「一開始他們迫害共產黨員,但我不是共產黨,所以我沒有爲他們說話;
然後他們迫害社會黨員和工會會員,但我都不是以上成員,所以我沒有爲他們說話;
後來他們迫害猶太人,但我不是猶太人,所以我沒有爲他們說話;
而當他們迫害我時,已經沒有一個人留下來爲我說話」
馬丁.耐摩勒(Martin Neimoller)
P.S. 香港網絡聯合組織大型行動尚在萌芽階段,所以有網友指出行動問題不少實屬正常。希望不同年齡及階層的網民能互相體諒及指點,盡量求同存異,為大家的共同價值而行動及發聲。
鄧竟成近日多番高調處理淫相案件,多名市民在相片未被評級的情況下已經被捕。眾所周知,同類相片一向在網上一向多不勝數,為何這次突然繞過正常程序並且高調執法?為何「可供上載用途」亦要拘捕?為顯香港警察公平對待香港市民,請鄧竟成拘捕香港警察所有藏有色情照片之警察!
我藏有西瓜刀是否要拘捕?是因應名人的要求嗎?還有,司法機關在沒收電留後仍不准被告保釋,其尺度明顯與其他案件有異,令人質疑香港司法機關的專業水準。是否因為看到相片內容,就作出此判斷?有沒有先細想過往案件的處理手法?是否因為受影響的是名人就加重處理手法?此等司法機關令人遺憾,難怪網民要說香港「法律面前,窮人XX」。
註:圖片來自香港網絡大典。
附件一:
出處:Yahoo! News - 明報
警﹕男同僚幾全「犯法」
【明報專訊】警務處長鄧竟成昨日指出,市民即使藏有淫褻照片,都有可能構成犯法,但此說法引起公眾質疑。有現役警員坦言,警員亦是普通人,管有小量色情物品「自用」十分普遍,在學堂時,更曾目睹同僚把影片收進手機中和人「分享」;亦有大學生等指出,因為在網上找到色情資訊太過容易,大部分男性或多或少都曾下載「鹹相」儲起。
「倘捉得嚴 只剩小量男警」
任職警員兩年的Alex(化名)說,自己每數天就會下載俗稱「四仔」的色情電影觀看,他認為這是因為正常的生理需要,而每次下載看完影片後,都會盡快把影片刪掉。他指出,自己認識的男性同僚中,幾乎無一倖免曾「犯法」,「如果要捉得咁嚴,香港可能只剩下小量男警察執勤。」
他指出,當年在學堂時,就曾親眼目睹有學員把色情影片收入手機中,和同僚「分享」,而即使教官知道有這種情形,只要不影響日常訓練亦不會理會。讀工程學系的大學生阿達指出,登入色情網站太過容易,同學間亦不時「分享心頭好」,他對昨日警方的說法感到詫異,「如果唔係兒童色情,只係藏有一些鹹相鹹碟,其實與人無損,不能因為『有可能發放』就拉人,點證明?發放行為本身才是罪行。」他更笑言,如果有人拍下自拍裸照收藏,理應亦可能觸犯法律,情會變得十分荒謬。
附件二:
出處:蘋果日報
近 年 嚴 重 風 化 案 被 告 獲 保 釋 個 案
日 期 : 08 年 1 月
案 情 : 44 歲 汽 車 銷 售 員 被 控 於 07 年 4 月 與 3 未 成 年 援 交 少 女 非 法 性 交 並 拍 下 片 段 , 准 以 人 事 及 現 金 各 5 萬 元 保 釋
日 期 : 08 年 1 月
案 情 : 23 歲 法 律 文 員 被 控 07 年 涉 強 姦 22 歲 美 容 院 纖 體 師 , 在 高 院 開 審 期 間 獲 准 保 釋 外 出
日 期 : 07 年 10 月
案 情 : 蜘 蛛 人 司 徒 鈞 昂 被 控 兩 度 強 姦 前 女 友 , 還 柙 至 10 月 26 日 獲 法 官 准 以 5 萬 元 保 釋 , 11 月 7 日 潛 入 舊 愛 家 中 刺 死 前 女 友 , 其 後 墮 崖 死
日 期 : 07 年 7 月
案 情 : 男 師 承 認 於 06 年 7 月 至 07 年 3 月 間 兩 度 非 禮 12 歲 男 童 , 獲 准 以 兩 萬 元 保 釋 候 判
日 期 : 07 年 2 月
案 情 : 田 家 炳 小 學 前 校 長 蘇 有 恆 涉 00 至 06 年 非 禮 四 女 師 被 捕 後 獲 准 保 釋 , 後 判 入 獄 12 星 期 及 罰 款 3,000 元 , 現 保 釋 候 上 訴
日 期 : 06 年 12 月
案 情 : 青 衣 屋 苑 保 安 員 被 控 05 年 4 月 至 06 年 3 月 非 禮 兩 女 童 , 提 堂 後 獲 准 10,000 元 保 釋 , 但 不 准 踏 入 青 衣 範 圍
日 期 : 02 年 3 月
案 情 : 電 腦 師 被 控 於 01 年 藏 有 及 於 網 上 發 放 500 多 張 人 獸 交 等 淫 褻 照 片 , 獲 准 5,000 元 保 釋 外 出 , 後 判 囚 兩 年 半
資 料 來 源 : 《 蘋 果 》 資 料 室
附件三:
出處:蘋果日報
鄧 竟 成 被 封 「 最 漠 視 人 權 一 哥 」
事項:打壓7.1遊行
詳情:多次拒絕民陣售賣7.1紀念品的申請;7.1當日限定遊行要在三小時內完成
事項:壓制表達自由
詳情:以晚上「能見度低」為由禁止社民連的遊行
詳情:出動O記撿走家品店住好D的「拾肆K」T恤
事項:連環搜捕基層示威者
詳情:派便衣扮記者到捍衞基層住居權益聯盟的記者會「點相」,一連數晚拘捕曾到孫明揚寓所抗議的人士
事項:「剝光豬」羞辱保育人士
詳情:7名抗議利東街重建示威者遭警「剝光豬」搜身;1名保衞皇后碼頭人士被警踩裂胸骨後被控襲警
事項:濫捕工運領袖
詳情:職工盟幹事到伊朗領事館抗議後,以非法進入私人地方罪名被捕
詳情:兩名協助扎鐵工人的工會幹事被「落孖葉」拘捕
事項:欺壓少數族裔
詳情:部份少數族裔人士被捕後沒有繙譯員,被告知非香港人沒有緘默權
資料來源:民間人權陣線
相關網誌:
諾韻寫字日記 - 博益停業
反正不是人 (雲海) - 最不想發生的事情發生了﹕博益停業!
Just a Sidekick - 博益停業
五師兄字 - 博益,安息吧!
今早上完課打開電腦,隨即看到不少朋友都在討論博益停業的事件。
大家有留意圖書出版公司的話,相信都會看過博益這個名字。博益出版集團有限公司是成立二十多年的出版社,現為南華早報集團旗下的附屬公司,既有不少著名作者或名人的書籍,亦出版不少新進作者的書藉,同時亦引進不少漫畫、繪本等圖書。在臨近年尾的今天,博益宣佈停業,在歲晚給員工發大信封,三月尾前未能售清的書籍將會丟棄,並且不會再版。(見官網、維基)
據作者朋友及其他網誌表示,博益仍是有盈利的公司,現在突然在歲晚宣佈停業,而且還決絕地要丟棄存貨,令人頗為意外。其實就算是要終止出版部門,南華早報仍可以保留版權合約繼續印刷受歡迎的舊作,以繼續賺取現有合約能帶來的盈利。以南華早報的現有決定看來,是要決斷地要終止博益的所有中文出版 (註:據聞英文書藉出版或以 SCMP Book Publishing Limited 的名號下繼續運作),看來亦無意尋覓買家,似是刻意結束「博益」這有良好名譽的品牌,當中原因實在耐人尋味。
對於一眾作者而言,相信最需要與博益解決的是版稅與前作版權問題。香港版稅在春秋二時發放,由於博益表示將會在三月正式停止運作,同時不再版印刷及將存貨丟棄,換言之最後一次版稅分發將是今年秋天,作者需繼續留意有關安排。至於前作版權,作者們可能需要細閱合約及尋找法律意見,了解那份「永久合約」為版權授權還是版權轉讓,同時查詢博益是解除合約還是由南華早報繼承等等,以清楚舊作品能否在其他公司出版、能否繼續使用舊書名等問題。作為讀者,當然希望最終版權回歸作者,讓作品能繼續出版及不用「改名換姓」,不要留住版權又不作出版,產生大量「版權孤兒」。
「博益為何停業」這謎團可能在這段時間的報章雜誌會有更多消息,但我想對於香港而言,在即將踏進鼠年的時刻看著此有價值的出版社突然死亡,實在是南華早報集團給香港的一份不太好的農曆新年「禮物」。
註:這裏有很多相關網誌連結:
無書不歡,無食不樂 - 博益停業?
前言:早前寫了《香港市區重建的故事》,覺得以故事形式說出我對現時香港的一些看法效果不錯,寫得好一點的話,看起來既沒有單向評論的沉重,又能引起多一點反思。所以,我希望嘗試寫一系列的故事文章,不定期發表,有機會的話希望能結集成書。今次,談的是教育。
自幼稚園開始,香港孩子的母親就為他爭取最一流的學校,要結識最一流的朋友。在入學前,要熟讀該校的入學秘笈,背好所有別人的貼題及答案,那怕是從未學過的問題,背好了、過了骨就沒有問題。往後升小學、升中學,都要熟讀升學秘笈,務求能最摸清目標學校入學試的底薀,以同樣高效率的方法升讀心儀學校。
到會考、高考,學生一樣希望掌握考試的精要,上不少名師補習班,解構香港的公開考試。只要摸清試卷出題模式,評估出題機率及風險,就可以用最短的時間取得最佳成續。課程內容那需要完全熟習?只要熟習會考的課題就好了,反正最後別人看的是等級。上大學,難道就沒有考試功略?一向精明的學生,當然先查清楚學分計算方法,了解每個學科的評該細則,選擇工作量少而又容易取得高分數的學科,最終成為新一代的社會精英。
到社會工作,他們也就運用著十多年學習階段所學到的工作方針 — 高效率 — 來工作,摸清社會、各行各業以及政府機構的遊戲規則,用最靈巧的方法完成工作。工作有沒有做得妥善,就如讀書時課程有沒有讀完,都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能有漂亮的成果,讓上級覺得眼前一亮,又能讓顧客或市民滿意,那就是最成功了。香港教育制度就這樣培育了高效率及懂得變通的香港精英,而他們的省資源、省時間、高效率工作方式,亦成就了香港經濟的急速發展。
高效率帶來了經濟奇蹟,但是當別人開始追求高質素時,香港能否趕上呢?只追求「Get the job done」的思維,是家長、教育及考試制度以至社會風氣所融和而形成的,香港由商業到社會服務上,要怎樣才能在高效率與重質素之間取得平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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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知識產權關注小組 - 香港破解版權限制豁免諮詢無聲無息已達死線
諮詢文件:
就規避科技措施的作為提供額外豁免
Consultation paper on the provision of additional exemptions on circumvention of technological measures
提交意見方法:
電郵地址: co_consultation@cedb.gov.hk
郵寄地址: 香港金鐘道 88 號
太古廣埸第一期 29 樓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工商及旅遊科
傳真號碼: 2869 4420
無聲無息地,香港政府原來正在進行版權諮詢,並已到了限期。
去年,政府成功立法禁止規避科技措施行為,簡而言之即是禁止破解防複製、防錄製或其他數碼版權科技。當時因為此立法會影響到影碟機全區碼及遊戲機改機等範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但是立法仍然通過。現今,政府就有關法例的豁免條款進行諮詢,是次諮詢其實與去年的立法同樣重要,其內容正正就是探討甚麼行為不應列為犯法,但可惜未能引起傳媒關注及社會討論,諮詢期也轉眼間就過了。
為此法例定立豁免,應廣泛諮詢社會眾多受此條例影響的市民,包括影碟機零售商、程式設計員、工程研究學府、大大小小的圖書館、網上資源庫、以致廣大的影碟及唱片消費者。當中,我們可看到諮詢文件所提議的豁免條文裏,並未有考慮到消費者權益。
早前,歐洲有一單官司,是關於破解多年前的數碼版權科技,法官判決認為因為該數碼版權科技已被破解多年,是為已無效之科技,所以再破解並無犯法 (詳見《芬蘭判破解 CSS 無罪》一文)。香港的知識產權署理應知道此重要案件,但在是次諮詢中卻未見有談及此類情況。現時的唱片及影碟有不少載有多年前的防複製或防錄製MP3的技術,但互聯網上有大量可破解此類舊技術的軟件,消費者使用此類軟件是否犯法呢?是次豁免立法應就此訂下明確條文。
同時,政府認為破解電話限制 (如 iPhone) 的豁免在香港並不適用,因為香港並未有類似情況。iPhone 在港仍是水貨 (平行進口),所以屬使用水貨豁免的範圍。但幾個月後 iPhone 就會在亞洲推出行貨了,會否有使用限制仍是未知之數,我們的政府難道視若無睹?
另外,諮詢雖有建議為使用水貨的破解可獲豁免,但同時禁止牟利及非牟利的破解服務 (否則同時負上民事及刑事責任),換言之影碟播放器的全區碼破解需要由消費者自己進行。影碟播放器為專業電子儀器,破解亦需專業知識及技巧,政府此舉無疑是讓豁免形同虛設。
還有,在此諮詢文件的豁免中,可看到有部份原版權條例的豁免條文 (如圖書館豁免),但仍有不少豁免未包含在內,例如私人研習、新聞報導及評論等。此豁免應清楚說明原版權條文之豁免同樣適用於此法例之豁免,否則不少原本獲得豁免的合理行為將受影響。
歸根究底,政府是次諮詢幾近零宣傳,意圖於無人知悉下草草了事,令人難以接受。政府應將諮詢重新進行,廣泛諮詢市民,尤其是生計或專業受影響的群體,全面收集市民意見。
(圖片來自 Flickr - DRM by rebopper)
這兩天,對於各區的重建情況又聽多了一點,想到其實香港的重建可以由這個故事去描述:
有一天,政府指劃一個小區要重建,說:「這裏要重建了,通通要拆掉,你要多少賠償?」有些居住或開業居民及商戶就想:「我們在這裏好好的,為何一定要拆掉搬走?」
於是這些居民及商戶就組成關注小組,然後逐家逐戶去詢問意見,以及自行在空地籌辦諮詢大會。他們得知,很多人都想將來留在原區,想繼續這份鄰里感情及守望相助的關係。他們亦知道,有些人想搬走,需要搬屋的資金。他們開始就著這些要求,尋找規劃師及建築師加以整理,設計出能滿足想留下及想離開的人的方案,同時亦計算了清拆、修復、建樓等成本及售樓收入,以照顧地產發展商的商業需要。他們將方案交給政府,同時亦著手為想搬離的人爭取合理的賠償。
但政府不肯接受關注小組的方案,只簡單的說有技術困難。然後,政府就動用土地收回條例,強行令居民及商戶搬出。政府也對外聲稱吸收了民意,但卻只有造假的外表:拆掉原有建築再建仿製的,以及完全沒有讓居民留下來的選擇。政府不知道,原來小區的居民與商鋪們是互利共生、互相幫助的關係,一環扣一環。換了仿製的商場,小區的小型生產鏈根本無法運作。其中一個原因,是人家外國要一年至數年完成這些研究才談舊區更新的方向,但政府卻幾個月就草草了事。
關注小組唯有與專業人士再商討,以及將方案再提交,但還是一次又一次的被否決。政府也不讓居民阻止重建,快快的趕著拆掉樓房。原本重建局所強調的「以民為本」、「保存社區網絡」,都被重建出售的巨大利潤所吞噬。小區居民花盡心力辛苦進行的自主、民主規劃,都被金錢為本的政府無視了。
到了這一步,道理經已說盡。我們的政府,是否要人家賭上健康、賭上性命,甚至要有人命犧牲,才明白市民希望為自己決定自己家園的將來的願望?
現在,重建的故事正在香港大小市區一個一個地發生。我們不知道還要有多少靜坐、多小示威、多少絕食,政府才會停止這種強搶市民資產的行為。市民希望自己規劃自己社區的願望,不知道何時才能實現。但我們知道的是,政府的執迷不悟,只會令香港市民爭取自主規劃、爭取社區民主的理想更加堅定、更加團結。
同一系列的文章:香港故事
由2003年開始,利東街出現了香港第一個民間重建規劃:街坊組成「H15關注組」,自發籌辦諮詢、討論會,尋找規劃師與建築師跟據居民及商戶的意見設計重建規劃,以達到「樓換樓、鋪換鋪」、「要走要留有選擇」及「保存社區網絡」。此規劃取得了規劃師學會的2005年度規劃銀獎,但城市規劃委員會卻指有技術困難而拒絕接納。其後,市建局自稱已融入關注組的方案,但卻徒具其形,沒有「樓換樓、鋪換鋪」、「要走要留有選擇」及「保存社區網絡」的元素。
現在,重建清拆已發展到最後最後的階段,街坊已無路可走,當中關注市區重建多年的 May 姐決定走上最後一步 — 絕食,以自己的身體作最後的抗爭。我們可以幫到甚麼?我們可以對事態有多少影響?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站出來表示自己對民主規劃的支持,是我一定能做到的行動。你呢?
集會日期:12月26日
集會時間:2:00-6:00pm
集會地點:利東街
facebook:利東街撐May姐、撐民間方案集會
集會資料來源:inmediahk - 更新:利東街may姐絕食超過四十八小時,明天兩點大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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