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光影手記’ category

《盜夢探偵》與《潛行凶間》簡評與比較

八月 28th, 2010

圖片來源:宅録黙示録野郎 – バンド名変更? (Paprika)、Inception – Build Your Poster
下文插圖來自兩套電影的官方網站:盜夢探偵 Paprika潛行凶間 Inception

早前寫過關於《潛行凶間 (Inception)》結局的分析,謝謝大家與筆者分享不同角度的解讀,很有趣味 (詳見《《Inception (潛行凶間/全面啟動)》結局解讀 (含劇情)》一文)。《Inception》還在製作之時,由於不少少媒體曾報導其大概故事元素,那時候就已經有人質疑此作有否抄襲今敏於二零零六年的作品《盜夢探偵》。兩者均是以夢為主題的作品,宣傳上標榜大玩夢境的奇幻效果,乍看之下難免覺得有點相似。筆者嘗試先簡評兩套作品,看談一下其異同。
(筆者落後於人,不少網誌都已發表這兩套電影的評論了,所以此文評論從簡,並附上其他網誌的相關連結)

《盜夢探偵 (Paprika)》

相關網誌評論:
Firefox News – Review: Paprika
暗黑熱血 – 虛實交錯、華麗極致的大師表演 ─ 《盜夢探偵Paprika 》
香港動漫研究所 – 在夢與真實之間—盜夢探偵Paprica パプリカ
井田映畫館 – Paprika (Papurika) 盜夢探偵

imdb: Paprika (2006)

《盜夢探偵 (Paprika)》為今敏導演於二零零六年的作品,故事講述日本的精神科醫院研發了能讓人分享夢境的小型機器「DCmini」,但不幸被人盜取,還利用來入侵他人的夢境及意識。雖然醫院就層下令停止所有「DCmini」的研發工作,但為了追尋真相,擅於穿梭於夢境的女主角 Paprika 與「DC mini」研發團隊、還有被捲入此事件粉川刑事一起去調查到底。就如今敏其他作品,此作劇情緊密,畫面華麗豐富,充份發揮夢境的奇幻,Paprika 不斷變身及穿梭於夢中場境,十分精彩。當中夢境入侵與現實意識,有時候不易分清虛實,但更令此作充滿夢幻氣這息。此作不單在看故事及效果上十分精彩,欲細心重看的觀眾還可細味劇中不少夢境對白是以日本新詩方式寫成,頗有韻味。如果是電影迷的話,亦可留意電影初段向舊電影致敬的小插曲。喜歡思索電影含意的觀眾,又可以邊想邊思考現實與虛幻、權力與快樂、成長與責任等嚴肅的命題。看今敏的電影,就是能讓觀眾各取所需,抱著驚喜的心情離開電影院。
(正當筆者在構思此文之時,《盜夢探偵》導演今敏因脾臟癌,終年四十六歲。詳見另文《悼動畫導演今敏病逝,終年四十六歲》)

《潛行凶間 (Inception)》

imdb: Inception (2010)

相關網誌評論:
無神論者的巴別塔 – [影後炮]《Inception》:戲裡戲外的夢幻術
醉幻迷離 人生是戲: 由「潛行凶間」快走一回東西方世界。

原以為《Inception》評論網誌會比較好找,但原來卻不然,因為很多網誌都聚焦在劇情分析、解讀上 (其實筆者亦然,先寫解讀再寫感想)… 此時此刻,相信絕大部份人都看過《Inception》了,故事講述主角 Cobb 專門潛入夢境偷取機密,而這次特別委托則為高難度的逆向行動,將一種思想、理念植入透過夢境在他人的腦海裏,稱為「Inception (植入)」。此作故事設定其實頗為繁雜,但導演 Christopher Nolan 竟然能在兩個多小時用富娛樂性的手法將入夢、夢中夢、植入,彈出等設定一一道來,而且還保持劇情緊湊,殊不容易。在執行植入任務的主線故事外,此劇還同步解構男主角對亡妻的思念與悔疚,雙線故事互想糾纏與交錯,劇情編式與剪接之佳應記一功。劇末刻意不點明故事結局,讓觀眾可以自行去豐富、補完及創造屬於自己的《Inception》,雖然同類手法並不罕見,但導演在配合劇中元素虛實元素及主角精神心境下,成功在觀眾心內留意深刻的印記。此劇的宣傳看似賣弄特技,有《二十世紀殺人網絡 (Matrix)》的影子,但看電影及看制作特輯後才發現其實此片其實多用實景,少用電腦特技而多用傳統拍攝手法拍出夢境才是其驚喜之處。

《盜夢探偵 (Paprika)》與《潛行凶間 (Inception)》比較

夢境世界的構成

看罷筆者的簡評,顯然易見筆者並不認為《Inception》是抄襲《Paprika》。縱使兩者在以夢為主題及導入主角的心境描寫這兩方面有相似之處,但由他們對夢的處理,足可見兩位導演的區別,甚至某程度上反映了東西文化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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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便好玩的 Olympus 35RC

八月 23rd, 2010

今年年初看過 Ken Rockwell 對 Olympus 35RC 的評價後,就不時去找別人玩這部小相機的感想,越看越想擁有一部玩。這些菲林機械相機的精巧設計,總是令我讚嘆不已。相比起數碼相機的設計一成不變,舊年代的設計多變化反而顯示出工程師的創意及嚴謹,拿上手更感到他們對 build quality 的高品質追求 (註一)。幾個月後,就在 ebay 上敗了一部回來 (約港幣八百),再配個接環及濾鏡,就拿出街玩了。小巧的機身方便攜帶,但也提供了手動模式 (註二),讓我可以自行決定相片的景深,再加上優秀的鏡頭質素,成為隨身拍攝創作的良伴 (還可以玩雙重曝光呢)。

我不喜歡為了拍照而到某某地方,因為我不是記者,不用去拍記錄照片,也不是要拍甚麼驚為天人的傑作 (反正拍得比我好的人多的是,要甚麼 Google 給你甚麼),我想拍的是我心中所想,用照片凝住我這刻的思念。或許某一天回看會令我想起些甚麼,或許給別人看後會聯想到些甚麼,總之我想給自己看或給別人看的不是單純的圖片記錄,而是我透過圖像去表達的一些想法,一些思緒。

這個些月以來在的中上環舊區及北角等地閒逛,看舊街小店,吃老香港小食,時而閒拍幾張,愛上沉醉在這些種種香港氣息當中。在今天的香港,反正文字再沒人看,近來覺得再寫一千幾百字的網誌談文化談保育,也比不上去到各區走逛多幾轉。反正寫了文字也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倒不如多親身感受香港色彩,可以的話帶親朋戚友一起去,反正支持社區經濟還是真金白銀最實際。

這部 35RC 在 ebay 上長年可以找到,大家有興趣的話也可以買來玩玩。 43.5mm 的濾鏡不好找,所以我暫時用接環再配 46mm 濾鏡。有空得嘗試找找 43.5mm 濾鏡,因為現在用接環令機身厚了不少,如果直接用 43.5mm 可以令機身更為小巧。

註一:我爸常說那三十多年的 Nikon F2A 現在還健健康康,就算曾神奈良的鹿撞過,也從未被要入院修理。反而那只買了八年的 Nikon D70,就已經因為感光片水平問題及讀咭器問題修理過兩次了…

註二:這其實是用家選擇快門,測光系統回報相應光圈,用家若覺得光圈太大或太小,可以改變快門再進行測光,形式上較近似現在的快門先決。

補註:35RC 原建議使用水銀 1.35V 電池,現在已停產。Ken 建議使用的 Wein PX625 是很好的代替品,但在香港難以尋獲,或者賣得很貴。我使用的是助聽器電池 A675 (1.4V),一排六粒才三十元,電壓與 1.35V 差別很少,測光準確。要知道 35RC 夠不夠電很簡單,因為不夠電的話測光針就不會停住,每次都會指到盡頭紅色區 shutter lock。如果在理應可拍照的地方測光也指到 shutter lock,即是沒電或沒裝好。怕 A675 電池尺寸細而不固定的話,到家具或五金鋪買個一毫硬幣大小的膠圈套住 A675 才放入相機就可以了。

中上環隨手拍 + Beer Tweetup!

七月 14th, 2010

上週末得知有網友搞 Beer Tweetup,筆者玩 twitter 一段日子但都沒有去過甚麼聚會,於是就去與一眾經過在 twitter 碰面的網友吹水聚會。是日長週,工作過後有空閒,就在中上環逛了一會。之前來逛過兩次,都帶同年頭買的 Olympus 35RC 來遊玩,這天竟然忘了,於是就用 Nexus One 隨手拍了數張。這天時有薄雲,逛舊街正好合適。作為一個新界人,在港島舊區遊走,總覺得有一種令人留連忘返的香港情。華洋共處讓人細味歷史的足跡,街檔林立帶人回到上世紀的宣鬧與人情味,一間又一間價廉物美的老字號平民小食讓人細味老香港的情調與堅持,各色新潮小店讓人感受到新一代要衝破營役生活的願景…

晚上的聚會在 The Globe 舉行,其實這是我第一次到酒吧呢!大杯大杯地喝,感覺真好 =w= 。這裏以啤酒種類眾多自居,是晚得到店員與推友介紹,喝了以下啤酒:

Budějovický Budvar

啤酒菜單上第一個就是這個捷克啤,是原裝正版的歐洲百威,很香而不苦,難怪店員與推友都介紹這個,大家來到務必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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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索上的燕子

七月 11th, 2010
From Sai Kung

日前飯後散步看到廣告牌鋼索上站滿了燕子,真開心!其實小時候這一帶都是這樣,但因為有不少餐廳嫌雀糞麻煩,想盡辦法趕走牠們,近年已没看到這種熱鬧的場面了,真令人懷念呢!兒時就很喜歡看燕子飛翔,逛街時四處找燕巢,所以現在再看到牠們就好像找回兒時的寶藏一般。

走在街上,要尋找燕子巢並不難。只要在屋簷下走,當看到地下有些雀糞,抬高頭就會看到燕子巢了 ;-) 晚春時燕媽媽忙於送食物給小燕,到了入夏看到小小燕巢外申出了四五個燕尾,就知道小燕已經長大了,不禁令人想起白居易的《燕詩》

不知怎地,寫這篇 blog 時腦海裏就響起了 Eason 的《Shall We Talk》。

潮爆莫斯科 (Hipsters) – 以自由突破自我 (含劇透)

四月 26th, 2010

官方網頁:http://www.stilyagifilm.ru/
imdb:Stilyagi (2008)

今年電影節看的電影不多,但最難忘的一定是這套《潮爆莫斯科 (Hipsters)》。故事是關於追求自由的年青人在封閉的前蘇聯時代莫斯科如何衝破界限,這題材本身已夠刺激,想不到故事結果還帶來一點自我價值真空與突破,令人更為眼前一亮。

話說當年蘇聯力抗美國文化入侵,爵士樂、七彩潮服及貓王式髮形等均視為禁忌。成為禁忌的事物往往更具吸引力,一班被稱為 "Hipsters"的前衛年青人就偏將這些被視為文化毒品的元素炒在一起,在全部清一式黑衫剛褲的常人當中穿起讓潮裝,還不時搞狂歡派對,誓要對抗枯燥乏味的刻板生活。

戲中主角 Mels 本為對付此等文化敗類的特別部隊之一員,專門搗破這些狂歡派對,捉到 Hipsters 就要剪 tie 剪褲,毀掉他們的身份像徵。偏偏 Mels 在一次行動中對 hipster 女子 Polza 一見鐘情,加上他自小受喜愛載歌載舞的父親影響,結果決心為情改造自己。他不顧旁人的目光,去穿起被視為叛國的七彩潮服,梳起貓王式髮型,還找門路去買爵士樂的靈魂樂器— saxophone。

為了成為真正的 hipster,他找上了昔日話不投機的 hipster 核心份子,學習融入他們的圈子,領會爵士樂的味道。有如童話故事一般,他門不但與幾位 hipster 漸成好友,更練得一手好 saxophone,成為 hipster 之中的名人,更藉此贏得 Polza 的芳心,成為一對 hipster 夫妻。一眾 hipster 無懼旁人的奇異目光,堅持嚮往自由,過著這種人們覺得荒誕不經的生活。Mels 與 Polza 雖然由夢想走進現實,面對著種種人生的不完美,但爵士樂依舊響起,協助他們一起向前走。

人各有命,一位 hipster 中堅份子因獲得到美國政府機關工幹的機會,雖然要捨棄愛人、捨棄莫斯科的一切,但既然有機會去夢想中堅 hipster 的一切發源地,眾人當然為他高興。多年後他歸來,除了為 Mels 帶來新蔟蔟的 saxophone,卻也同時帶來一個惡耗:hipster 在美國根本不存在在。

由"文化清潔部隊"變身到 hipster 爵士樂名手,由黃毛小子過渡到非一般父親(有多"非一般"就留待大家自己觀賞),hipster 身份是 Mels 的重要自我價值,如今竟然說是子烏虛有?那麼這麼多年來他們究竟在幹甚麼?拿起 saxophone,仿彿爵士樂為他指引了出路:hipster 在美國是否存在,又有甚麼所謂?不論是 hipster,還是 punk、hip-hop、嬉皮士還是甚麼族群,大家都是去享受、去堅持一種適合自己的生活模式而已。既然一直以來都不介意別人的目光,又何須介意外國人的想法呢?

電影前段風趣幽默,配合其歌舞表達風格,比"情陷紅磨坊"一類歌舞電影更為生鬼有趣,論氣氛格調有點像"MamaMia"。筆者認為此作畫龍點睛之處在於片末的自我反思,但主要由受衝擊到解脫不過幾分鐘,又未免太快太急,不夠深刻。

在一向全民生活品味單一化,審美觀單一化的香港,看著這樣的一套電影,實在是別有一番滋味。香港沒有秘密警察,沒有文化清潔特警,但卻有著由社會、傳媒、學校、家庭等組成的重重規範,在成長過程中灌輸單一化的思想與價值,社會自行排斥多元。可幸的是近年年青一代比以往更敢於表達,敢於與別不同。筆者剛走進社會不久,自覺也有被主流文化同化,希望我們可以經常提醒自己珍惜難得的多元性,與新一代繼續讓香港變得更多元、更自由、更多姿多彩。

"We have four years to save the earth. This is it." — MJ

十一月 3rd, 2009

週六晚去看了《This is it》,裏面不單止再次看到 Michael Jackson 在舞台上的風采,那些採排細節中還看到他對演出的執著,對創新的追求,還有希望透過演唱會傳達的訊息:愛。人與人之間的愛,對大自然的愛。老套的題目,得靠他精彩的演出及細心編排才能觸動觀眾。很可惜,今天我們自能看著採排片段來自行想像,永遠都不能看到真正的演出。電影沒有談及演唱會準備如何完結,也許隨著 MJ 在這時候離世,這宣揚愛的演唱會也就不會完結。追隨 MJ 的歌迷們,就肩負著這個宣揚愛的使命,繼續發揚光大吧。

電影中,最令我難忘的,是他的一句說話:「We have four years to save the earth. This is it.」四年這數字準確與否無關重要,重點是人類對地球的破壞已到了危險程度,人類的命運、大自然的命運,都在我們的一念之間。現在怎樣做?由誰開始?也許 MJ 的 Man in the Mirror 可以給與我們一些啟示。

看戲是當晚即興的,之前原已打算之後在週日去行山,看完 MJ 一首首講環保、講愛護地球的音樂後,更特別想到山上走走。週日去了麥理浩徑第三段,即是由北潭凹上嶂上,落雷打石山,再上雞公山,下山到水浪窩。路程不算上,但要上兩座山,有點吃力,不過看到沿途的風景,總覺得是值得的。(地圖)

相集:Picasa Web Album – 2009-11-01 嶂上、雞公山

Picasa Web Album 2009-11-01 障上、雞公山

 

P.S. 這石桶下有洞,旁邊是山墳,想必是化寶爐,請大家不要像相片中那樣棄置垃圾,這樣對先人太不敬了!

Picasa Web Album 2009-11-01 障上、雞公山

簡樸生活,其實也不簡單

十月 26th, 2009

筆者一直覺得理想的生活並不複雜,八個字「簡簡單單、開開心心」就好。但最近越來越覺得,要生活簡樸,在香港原來卻一點也不容易。

香港經濟靠服務、靠零售,由報紙、巴士、雜誌到電視,到處都是推銷、促銷、廣告。屋苑下的商場到辦工室樓下的商廈,都滿是特價促銷、展銷。有說「購物是女人的天性」,但其實在種種消費推銷下,男士們對女士也沒有資格說甚麼。不論男女老幼,只要有消費力就是推銷的目的。在現代經濟社會裏,這的確是正常不過、合理不過的事,但就總讓我覺得有點吃不消。

我自問自制力有限,幸好家住市郊,附近沒商場、沒百貨公司、沒連鎖電器行、沒電腦商場,否則我也不知道自己的消費會變成怎樣。如果我家鄰近大型商場,各式其式應有盡有,我相信我的消費必定會增加,家中無必要的奢侈品或因特價而購買的多餘物資亦相信會增加不少。

手提電腦、智能電話、遊戲機、相機配件等等,很多很多看似物超所值但同時又實非必要的消費品每天都在身邊打轉。說它們所費不菲嗎?但每樣貨品都有其實用價值,有其好玩之處。說它們能讓生活更美好嗎?每一樣貨品都得消耗自己的時間,到頭來可能反而佔用了休息時間,或顧此失彼地忽視了與家人朋友共聚的時光。

今天重陽節,與死黨 Chris 登高,看著藍天白雲與大海,更覺平日商品消費引誘力實在不低。太著眼於眼前一件件電子零件的話,可能反而會忽視了我們最該珍惜的自然美景。

當大家看著下面這些行山照片,其實亦是用最近新購買的數碼相機所拍攝的。這玩意自問是覺得有需要才買,希望自己真的能夠好好善用。

影片:
Picasa Web Album: 2009-10 大浪西灣

Fujifilm F70EXR 用後感 (附原圖)

十月 5th, 2009

升大學那年購買的 Nikon Coolpix 5100 已經用了多年,一般拍照質素不錯,但是夜景模式所需的曝光時間太長,拍照後儲存的時間比現時一般相機也長得多,還有閃燈叉電時間也頗長及使用電量很高,最近終於決定買一部新的輕便型相機,目標要克服上述種種 5100 出現的問題。

環顧現時不同廠商的相機,富士的 F70EXR 看來最合心水,尤其是由於感光片三原色採用一對對的獨特排例方式,不少評價都指出其高 ISO 的清析度比其他廠商好。除了一般場境模式中的夜景(手持)及夜景(三腳架)模式外,F70EXR 提供了兩種拍攝夜景的模式,一種是 EXR 高 ISO 低噪音模式,另一種是專業弱光模式。以我自己的測試為例,一般夜景(手持)模式效果與一般DC差不多,拍攝街道夜景會出現廣告招牌曝光過度情況。而 EXR 高 ISO 低噪音模式,相片整理略暗,但是光亮位置控制得比較好。至於專業弱光模式,其實是連續曝光四次、再由相機將相片組合,測試相片顯示光度會比 EXR 模式光,拍攝有燈光的夜景容易出現曝光過度,但同時暗位亦會較為光亮。後兩個模式可視乎需要使用,個人認為較果算是不俗。對於喜歡玩 Photoshop 或會使用 Picasa 等軟件作微調的玩家而言,使用 EXR 模式拍攝再按需要調較會比較理想。

夜景(手持)模式 EXR 高 ISO 低噪音模式 專業弱光模式
 
Picasa 相片集有原圖片更多測試相片 – F70EXR 測試相片

至於拍攝反應方面,儲存相片時間低粗略估計為約三份之一秒,可以說是近乎即時完成,可以很快就拍下一張。閃燈叉電最需要五秒 (以拍攝室內暗角測試),時間不算很短但叉電時可以繼續操作、對焦或拍攝 (無閃燈),不像 5100 那樣畫面黑掉只能白等,實用得多。

還有,電池使用量方面,母親用此相機歐洲,全程用別人說超耗電的 EXR Auto 拍攝,拍了約四百張叉了兩次電,即是 EXR Auto 模式約可拍百多張。官方說一般模式下充滿電可拍約三百張,有機會測試一下一般模式 (不過一般使用我都會選 EXR Auto 吧,輕便型 DC 就是要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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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只是輔助

七月 30th, 2009

今天看了王沛然的《把相機放下》,提及照相與親身體驗之別,又讓我去想「駕馭科技」還是「被科技駕馭」的問題。接觸得科技越多,了解得科技越多,這問題越是在我腦海中打轉,提醒我運用科技要小心一點。

正如王沛然所說,當攝影越來越容易、越來越廉宜,以及當專業器材越來越普及,近年漸漸吹起了一陣攝影風。每當有甚麼節興或活動,或者有建築物或社區要拆卸,都必然會出現一大班攝影愛好者,「卡拆卡拆」的拍個不停。看到這些景像,不禁會想「這樣拍到好照片又怎樣呢?」從前菲林沖曬要花費,人們會在興之所至、有所感興時才拍下眼前的境像,但當數碼相片不再需要沖曬,加上互聯網分享相片的方便,人們就有了無止境的拍攝癮,定要將眼前的事物公諸同好。

我不禁會想,為了拍照而去某些地方、某些場合,是否本末倒置呢?拍照本來是為了記下令自己有所感觸的情境,拍下值得記念的人和事,但當拍攝反成了事情的主體,那麼我們在記懷、在念掛的是甚麼呢?是照片用了甚麼快門和光圈嗎?記得母親說,前年與父親到黃山旅遊看日出時,正當所有團友都拿起相機去拍照時,有一位先生只是目不轉睛地看著日出。母親問要否替他拍照留念,他說:「不用了,我將整個日出過程拍在腦海裏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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