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三聯書店
日期:2007年3月10日(星期六)
時間:下午2時30分-4時30分
地點:創Bookcafe(香港中環域多利皇后街9號中商大廈2字樓[MTR C 出口])
嘉賓:立法會議員 劉秀成
中大建築系副教授 鄭炳鴻
HKIA本地事務部主席 黃錦星
官方網頁及報名:三聯書店 vision talk 20070310
簡介:
重建。
原來旺角砵蘭街的雀聲燈影,變了LED燈效的朗豪坊;官塘的工廠大廈,成了24小時的APM;昔日深水埗的橫街窄巷,今天是一座西九龍中心……不久的將來,裕民坊的平民市集,又會如何呢?三個選擇都是以商場為定位。
香港近年的發展,似乎都是以房地產作為主體的,無論是任何發展的目標,到最後包裝出來都是房地產的項目。於是我們看到,在城市重建當中,很多原來有社會文化特色的舊區,重建之後只是一個新的商場。
但無論從市民的選擇,乃至商戶的商機來說,舊區的發展基本上是不需要全面建大型商場的。事實上利用原有的街道和樓宇加以改造,祇要花點心思,得的效益可能會更好。
蘭桂坊不是政府規劃的,不是市區重建局或其他機構重建的,而是利用原來的街道原來的樓房,發展出來的;而在中環往半山電梯旁的蘇豪區,更是小店小戶一家家發展出來,舊和新的結合成了一個特色,逐漸變成文化旅遊中心。
香港本來區區有特色,市區重建後卻是區區大商場,是必然的嗎?立法會議員劉秀成就他所理解的政府政策出發,中大建築系副教授鄭炳鴻從人本角度,和現正參預中環卑利街的重建規劃的建築師黃錦星,一起探討「重建 = 多一個商場?」這個題目。
(按上圖放大)
農曆新年前行鹿湖郊遊徑,是我家每年一度的活動。這是因為在數年前無意中發現在鹿湖一帶有很多吊鐘花樹,新年前來看四處都有吊鐘花,十分有漂亮。今年再來,棋差一著,不及去年好看。這是由於早前天氣轉熱,聽其他行山友及村巴司機說早兩三星期已經開始開花了。今天來到原本最多花的螺地墩一帶,大部份花樹都已經花落了。但想不到,及後竟然有驚喜。
說正文之前,先奉勸一句:「眼看手物動 」。這些花是讓所有人來鹿湖時觀賞的,請勿帶走,或弄得像路邊這個殘枝:
Continue reading ‘鹿湖郊遊徑賞吊鐘花’
這裏談的,是由一色登希彥所繪畫的漫畫版《日本沉沒》,改篇自小松左京的同名原作。我沒有看過小說或電影版,這裏僅從漫畫角度分析此作品。翻查過維基百科 後,暫時所見此作應該有不少地方是參考新的電影版,與原作小說有所不同。
我本身對此故事其實興趣不大,買這本漫畫主要是由於看過《騎師路途》,喜歡一色登希彥的筆觸、畫風,想看一看他的新作品水準如何。在《騎師路途》中一色登希彥是負責作畫,故事由工藤晉及著名騎師武豐提供,我看了十多期覺得整體水準不俗。至於《日本沉沒》,則是由一色登希彥直接改篇原著小說,雖然是有故事藍本,但是一色登希彥在故事的參與及發揮度相信比前作更多。
Continue reading ‘《日本沉沒》第一期’
心水清的網友,相信會發現我已經介紹過 Jamendo ,亦推介過該網的一隻鋼琴唱片 。這次再次介紹,是因為 Jamendo 作出了重大更新,讓使用者更方便聆聽及整理音樂,亦讓各位 Blogger 更方便地使用網站上的音樂。
簡介
Jamendo 是一網上音樂庫,世界各地的創作人都可以上載音樂,同時任何人都可以免費收聽及下載。此站內所有音樂都是以 Creative Commons,這是一種 Some Rights Reserved 。CC 有不同的種類,但是最起碼是允許使用者在註明原作者及非商業用途下轉發及使用 (有部份 CC 允許 remix 及商業使用)。各種 CC 基本上是由「是否需要姓名標示」、「是否允許商業運用」、「是否禁止改作」及「是否需要以相同授權發佈二次創作」四種條件組合而成,詳細可以參考維基百科 - Creative Commons 。
現在 Jamendo 平台有超過 2400 張唱片、 77000 個會員及近 30000 條對唱片的意見,顯示出網站不單止是傳播及宣傳平台,同時是一個互動交流的平台。用戶可以對唱片作出評價,給與意見,甚至透過 Paypal 贊助創作人。用戶除了可以記錄喜歡的唱片將來收聽,還可以選取樂曲建立播放曲目 (playlists),再與其他人分享。
推介功能 - Embed Player
早前曾經有一段時間未能連上 Jamendo,估計是因為進行系統更新。現在,Jamendo 新增了一個非常貼心的功能:embed player。簡單而言,這功能就像 YouYube 的 embed video 一樣,讓用戶可以在自己的 blog / 網頁上拼入 Jamendo 的唱片,甚至自訂的 playlists。Jamendo 提供了數種不同尺寸、不同樣式的 embed player,有的較為精簡細小,有的較華麗。我昨晚聽了這個兒童合唱團 Les Petits Chanteurs de Montigny 的唱片《Compilation classique》,就作為一個例子吧:
遲一點逐漸建立自己喜歡的歌曲的 playlists,再與大家分享,必定更為有趣。各位 blogger 朋友亦可以像我這樣在 blog 上與其他人合法分享自己喜愛的音樂,請一起支持 Some Rights Reserved 發佈的作品吧!
今天看到知日部屋提及「無斷引用」 ,令我很想與大家討論一下版權持有人的擁有權問題。我僅提出問題所在,希望大家多發表意見,不論你是否一向留意版權法、不論你是否學過法律 (至少我沒有)、不論你是否創作人,都希望大家集思廣益,一起討論。大家可以在這裏留言,也歡迎在別 blog 撮文後再 trackback 我,謝謝。
參考資料:香港版權法 (香港法律 第528章 版權條例)
問題一:版權持有人可以禁止公平使用嗎?
現時的香港版權法,零碎地加入了公平使用的部份,例如,第 38 至 45 條指出私人研習、研究、評論、教育及考試等情況下可以有限度複制,第 76 及 244 條指出在教育、非牟利等情況下可以播放或展示版權作品等。但是,現時版權持有人仍然能夠繞過此合理使用權,禁止在學校播放 — 在唱片盒上、在影片開始前顯示「不可在任何公眾情況下播放,只限私人用途」,以這種「與使用者簽定合約」的方式令消費者或使用者無法行使合理使用權 。
在這個情況下,由於絕大部份唱片及電影都有以上條文,令現時很多合理使用條文都形同虛設。對此,我們需要反思,是否版權持有人寫甚麼合約都是必然合法的 ?版權持有人是否應該擁有無限制的作品管制權?如果允許版權持有人擁有這些權利,又可否在版權期限上入手,以避免使用者的合理使用權被無視呢?
問題二:自動續期版權制度是否需要改變?
其實,當版權法在美國最初實施時,版權持有人是需要定期續期 ,才能保持擁有版權。這個做法,好處在於可以讓一些版權持有人較不重視 (或較不賺錢) 的作品更早落入公共領域 (public domain),同時讓版權持有人可以在法定年期內保持擁有版權。不過,後來由於不少版權持有人投訴,當作品數量多時續期太過麻煩,而且容易因為忘記續期而失去版權,所以改為為自動續期,直至達到最高法定版權年期。當香港引進版權法時,就是直接由英國引進毋需續期的版權法。
現時版權年期越來越長,但版權持有人又鮮有將不賺錢的作品提到開放至 public domain,令作品既沒有生產、使用者又不能合法複製與發放 。我們是否應該重新考慮續期制度的好處呢?如果不採用續期制度,又能否改革現有版權法,令作品在一定時間後局部開放權利,讓公眾能接觸、利用前人的創作呢?還有沒有其他可行方案?
最後,引用英國的《Gowers Review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一段,來反思版權法的目標:
The ideal IP system creates incentives for innovation, without unduly limiting access for consumers and followon innovators . It must strike the right balance in a rapidly changing world so that innovators can see further by standing on the shoulders of giants .
接著,是我的個人意見: Continue reading ‘版權持有人應有多少權利?’
民政事務局2月6日、12日和13日,分別在銅鑼灣、荃灣和尖沙咀舉辦公開論壇,與各界討論現行文物建築保護的政策和工作,以及應保護哪些文物建築和怎樣保護文物建築。
第1場公開論壇:
inmedia - 何志平:我地並冇學到任何我地之前唔知既野!
死火手記 - 何志平:天星事件沒有得著
第2場公開論壇:
日期:2007年2月12日(星期一)
時間:下午5時30分至晚上7時30分
地點:荃灣大河道72號荃灣大會堂2樓文娛廳 (設有280個座位)
第3場公開論壇:
日期:2月13日(星期二)
時間:下午5時30分至晚上7時30分
地點:尖沙咀東香港科學館演講廳(座位數量290個)
(公開論壇以廣東話進行)
雖然我明白要五時半到達會場是有困難,但是政府就是偏不選星期六、日搞諮詢!就算是這樣,我們也不能讓諮詢會蒙混過去!請所有關心文物保育、關心社區保育、關心你身邊的本土文化、關心香港文化的朋友,都來出席!到時見!
剛在 inmedia 得知昨日有關於文物建策保育的論壇 (是怎樣宣傳的?我完全不知道…),詳細報導可以看《何志平:我地並冇學到任何我地之前唔知既野! 》一文。當中,有幾點最令人注意:
1. 市民自發做保育調查
關於交加街和太原街露天街市的市民,自發做研究調查,並邀請了開檔的伯伯來親自表述意見,將報告及意見交給何志平。
2. 建築與文化分開做?
不少市民想同時討論文化保育,因為生活文化建構在建築物之上,但是政府的回應是非物質保育將會另有諮詢。政府何時才能有完整、宏觀的保育概念?
3. 何志平:天星事件沒有得著
最令人氣憤的,相信是何志平對天星事件的回應:「我地並冇學到任何我地之前唔知既野,天星碼頭事件只係confirm左我地之前想做既野。 」可能性有二:
一. 政府一向明白人民規劃的重要,但是偏偏不做 (吹咩?)
二. 政府還未明白天星事件帶出人民規劃的重要性
葉一知寫了對X光社言論的分析,請看這裏:
刁民公園 - 對X光社的合理期望
我僅引數段重點給大家:
小朋友模仿電視說粗話,可不問情由要求電視台把所有「粗話」剪掉,那麼有孩子模仿爸爸說粗話,應不應該要求那個爸爸把自己剪掉?
在「合家歡」時段,電視台希望家長陪同觀看是合理的期望。如果X光社堅持社會現實是「大部分家長都不能在合家歡時段陪同子女」,那不如索性取消合家歡時段,改播迪士尼卡通。
為甚麼X光社不鼓勵家長如上所述引導孩子分辨是非,只把責任無限推向其他人,原來是因為這種「生你養你唔教你」的價值取向快要被奉為真理。
X光社偷偷換走「接受」的概念,將「接受」等於「認同」和「遵從」,即你基於尊重接受朋友吸煙,便要同時認同吸煙有益身心,更應該跟從吸煙,並鼓勵他人吸煙。
葉一知說的是X光社,我就索性開宗明義說明光社。明光社這種自命為道德使者的心態、歪曲事實的言論、偷換概念的邏輯,比任何節目內容更為影響小朋友,誤導他們的邏輯思維。如果電視台說一句粗口、談一談同性戀就要禁播,那麼明光社更應該立刻解散 。粗俗一點說,即是明光社根據自己的觀點,他們就應該是第一個收皮的組織 。
通識教育的老師們,如果要教邏輯謬誤,明光社就是一個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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